大运会征文四等奖选登:”大运会”传递志愿者精神

志愿者精神在我看来就是一种很崇高的利他主义这精神和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其中最值得我们倡导的还是高尚的奉献精神。

其实,奉献并非高不可攀的境界,它主要体现的是给予的态度,志愿者的服务精神也基于此。奉献与情感、信念及情境相关:人对于自己敬重的、热爱的、信赖的人或事物都会乐于奉献;而特殊的情境也会激发人的奉献精神,特别是危难之际。我们在倡导奉献精神时,应以培育仁爱之心、鼓励敬业精神为落脚点,让奉献走下圣坛。对有养育之恩的父母、对服务于己的他人、对赖以为生的职业,缺少恭敬之心、感恩之情,是当今一些国人缺少奉献精神的重要原因。我们缺少“我拿什么奉献给你”的反躬自问的态度。现代社会,劳动分工越来越细,人的生存发展与他人的关联度越来越高。离开大自然的赐予,离开他人的付出,人就难以为生。不管你承不承认,我们能够活着,能够幸福地活着,是因为我们始终在获取:父母赋予我们生命,大自然赐予我们土地、阳光与空气,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职业令我们得以谋生,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享用他人的劳动成果……获得就要付出,从这个意义上讲,奉献他人、奉献社会理所应当。当“大运会”的旗帜即将在中国深圳飘扬的时候,这种奉献的志愿者精神也就体现的尤为重要。

奉献是一个人对于社会的馈赠,不管具体形式如何,它是社会得以进步的最伟大的能源,志愿者精神对社会馈赠的全面诠释。如同划船,只有当一个人所用的力气大于自身重量加给船只的行进阻力时,才有利于船只前进。奉献的志愿者精神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一个公民如果有了奉献志愿者的精神,他就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所以志愿者的行为既是“大运会”精神闪亮的基石,更是志愿者对社会的回报。

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奉献很多时候似是单独以精神或物质形态表现,却都能体现两者的一致性。具体到一个人,如果他对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理解得比较科学准确,而树立了一种奉献社会的价值观,由这一价值观支配下的个人行为一般与社会的需要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开始并不一定形成奉献的价值观,但他在社会分工的框架下,非常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同样也体现了奉献的价值。所以,奉献不论是表现为至高境界的精神形态,还是表现为平平实实的职务工作,都是属于奉献都是值得提倡的。

许多奉献行为,个人得到感情上的满足,而社会形成了价值的相互传递。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奉献是要计算成本和收益的,大学生作为社会上先进的一份子,在家庭和社会的培养下才成为了有用之才,所以理所当然需要给社会一些有益的回馈。“大运会”作为大学生为主题的运动会,在充分体现体育的精神之外还应该有一种支撑广大的运动员奋力拼搏的精神支撑和动力,这种支撑就应该体现在志愿者身上。所以志愿者精神也就成为了“大运会”不可或缺的一种强大精神力量。

志愿者的精神是奉献,但志愿者的精神也不仅仅体现在服务赛事上,更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志愿者事业在中国有精彩的过去,更有光辉灿烂的未来。奉献——多么希望这种伟大的志愿者精神永远流淌在我们身上,并且不断感染身边的人。

姓  名:张晓庆

联系方式:重庆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0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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