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何定为1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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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下月起实施

最低工资标准首次实现全市统一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1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9.8元/小时,新标准从7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我市最低工资立法以来首次实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统一。

我市为什么要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介绍,这是保障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需要。他说:“深圳经济多年来持续快速发展,相比之下,全市近800万外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仍然偏低。我市最低工资占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重,从1992年的58.6%下降到目前的30%左右,最低工资调整幅度落后于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的速度。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让低收入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王敏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法依据有关规定中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等方法,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工资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确定,此次测算后最低工资调整的范围应在869元/月至1243元/月之间。

王敏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适中。这次调整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调整的情况下,综合两年的情况作出的调整,平均增幅15.8%,调整后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仍保持较高水平。通过本次调整,使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人均GDP的增长幅度基本相符,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我市最低工资立法以来首次实现全市标准统一。王敏说:“我市自1994年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以来,第一次消除了原来特区内外最低工资标准的差异,实现了全市各区标准的统一,以适应全市一体化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