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资格承诺函(法律实体)_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参赛资格承诺函(法律实体)

2007-12-14

参赛资格承诺函(法律实体)

    本法律实体(以下简称为“承诺人”)就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吉祥物设计大赛(以下简称为“设计大赛”)参赛资格问题,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执委会承诺如下:

    1.承诺人在此承诺并保证,承诺人参加本次设计大赛的行为未违反法律法规或《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吉祥物设计大赛规则》的任何规定,且承诺人已经为签署本承诺获取一切必要的授权。

    2.本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3.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盖章):

    代理/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薛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