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
会议原则通过《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若干规定(暂行)》
大运会官方网讯 (记者 叶晓滨)10月13日上午,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市政府党组提交的《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刘玉浦指出,要突出“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的主题,通过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景观营造,全面提升我市市容环境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水平,以优美的城市形象迎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和2011年第26届世界大运会。省委常委、代市长王荣等出席会议。
根据《行动计划》,我市将通过实施新一轮“城市装修”计划,打造优美城市空间,具体将开展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街道“家具”清洗刷新、交通设施粉刷翻新、窗口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等五大整治行动。同时,为营造热烈、喜庆的大运氛围,建设花团锦簇的动感绿都,还将实施五项景观工程,即大运花卉布置工程、景观节点绿化改造升级工程、大运场馆环境美化工程、市政公园景观改造与建设工程、城市照明改造和建设工程。
会议指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是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喜迎两大盛事举办的现实需要,对于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向世人展示深圳特区创办以来的巨大发展成就有着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要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二是与特区建立30周年庆典相结合,充分展示城市的良好环境风貌和建设发展成就,不断提高市民作为深圳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幸福感;三是与民生工程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群众呼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努力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四是与城市更新相结合,树立长远眼光,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旧村、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社区的更新改造力度,优化美化市容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会议强调,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要全市深入动员,全民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良性互动局面;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要加强管理,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每一分钱花到点子上。
会议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若干规定(暂行)》。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中央问责规定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深圳实际,认真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该规定经进一步完善修改后颁布施行。
明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为加强对纪念活动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纪念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刘玉浦、王荣担任组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