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建设局关于迎大运政府工程服务措施

龙岗区建设局关于迎大运政府工程服务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建设局迎大运政府工程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组长:丁海成,副组长:马明高、马国忠、林小明,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石浩环、高强、凌育锦、杨立华、刘雄、欧阳百鸣、温杰、彭德华、欧阳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立华兼任,副主任由廖远征兼任。

在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设立迎大运政府工程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包括李煜峰、蓝伟州、姚登芳,其中李煜峰负责施工报建及提前跟踪服务事项,蓝伟州负责工程招投标事项,姚登芳负责咨询及与各相关单位的联络工作。

二、工程招投标服务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对迎大运政府工程招标投标实行跟踪服务、层层负责,指定专人提供方便、快捷、周到、高效的跟踪服务,积极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开辟绿色通道。对迎大运政府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招标公告、投标报名、会议安排等环节实行即来即办、优先办理,及时协调解决审核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实行指导性办文。为迎大运政府工程招标投标指派专人提供跟踪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简化招投标备案程序。凡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迎大运政府工程项目,招标人在未取得计划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提交《关于提前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承诺书》可提前进入招标投标程序,只要在核发施工许可证前补齐以上资料即可。

(五)实行快速协调制度。对迎大运政府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需要进行协调解决的,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

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前跟踪服务措施

(一)为切实保障迎大运政府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对经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的大运会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我局实行工程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登记,即在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需要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由区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二)建设单位到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办理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登记手续应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登记申请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2、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原件;

3、建设单位承诺书;

4、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5、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基本技术资料;

6、提供支付担保或资金到位证明、履约保函;

7、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

(三)业务办理中心迎大运政府工程服务窗口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及复核,报质安科审批,收取相关报建费用后,启动质量、安全监督程序。

(四)完成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登记后,即可进行施工。

(五)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应在一个月内补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已办理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登记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前开工的违规行为不再予以行政处罚。

四、民防工程报建服务措施

(一)迎大运政府工程民防报建优先办理,即到即办。收到民防报建资料即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询单》,5个工作日内办完。

(二)易地建设项目缴费收据送达区民防办,即可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核准单》。

(三)民防地下室防护功能扩初设计审查优先,7个工作日完成(原15个工作日)。

(四)自建民防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报送资料后,达到现场验收条件的即派人到现场查验,符合竣工要求的4个工作日完成(原7个工作日)。

五、工程造价审核服务措施

(一)迎大运政府工程优先办理,及时协调解决工程造价审核中的各种问题。

(二)对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结算审定,由原来向社会承诺的时间缩短一半。

(三)办事单位提供资料可减少的尽量减少,资料能共享的全部共享。

(四)资料齐全、合格的,及时安排办理,提前办完,及时通知办事单位。

区建设局迎大运政府工程咨询服务电话:姚登芳 2890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