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26届大运会市场开发计划(启动书)

    (三)、赞助销售

    1、销售方式: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原则,根据行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销售方式:

    1) 公开销售: 公告销售通知或公开征集企业赞助意向。

    2) 定向销售: 向具备技术条件的企业发出征集赞助邀请。3) 个案销售: 直接与符合技术条件的企业进行销售洽谈。

    2、销售步骤  

    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销售:

    1)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将征集情况知会企业或向企业征集赞助意向;

    2) 企业提交赞助意向书;

    3)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评估机构进行企业资格评审;

    4)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销售机构与企业洽谈赞助方案;

    5) 企业提交正式的赞助方案;

    6)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评估机构提出赞助商候选人;

    7)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确定赞助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以上步骤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

    3、销售进度

    鉴于不同层次的赞助商对大运会贡献的价值不同,销售进度也将体现投资差异。

    首先开始合作伙伴的销售。但根据销售进程,有可能同时进行不同层次的销售。

    具体安排:

    合作伙伴:2007年四季度 ~ 2008年一季度

    赞助商: 2008年一季度 ~ 2009年一季度

    独家供应商/供应商: 2009年一季度 ~ 2010年二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