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赞助销售
1、销售方式: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原则,根据行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销售方式:
1) 公开销售: 公告销售通知或公开征集企业赞助意向。
2) 定向销售: 向具备技术条件的企业发出征集赞助邀请。3) 个案销售: 直接与符合技术条件的企业进行销售洽谈。
2、销售步骤
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销售:
1)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将征集情况知会企业或向企业征集赞助意向;
2) 企业提交赞助意向书;
3)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评估机构进行企业资格评审;
4)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销售机构与企业洽谈赞助方案;
5) 企业提交正式的赞助方案;
6)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评估机构提出赞助商候选人;
7)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确定赞助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以上步骤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
3、销售进度
鉴于不同层次的赞助商对大运会贡献的价值不同,销售进度也将体现投资差异。
首先开始合作伙伴的销售。但根据销售进程,有可能同时进行不同层次的销售。
具体安排:
合作伙伴:2007年四季度 ~ 2008年一季度
赞助商: 2008年一季度 ~ 2009年一季度
独家供应商/供应商: 2009年一季度 ~ 2010年二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