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何定为1100元/月?

专家观点

应进行集体工资协商谈判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认为,最低工资当然应该提高,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最低工资两年内才调高一次,还只涨了100元,远低于预期。目前很多人还是靠加班工资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工作8小时根本不可能让他们维持体面的生活。我认为,仅靠低价劳动力是没有发展前途的,要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此外,除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外,还应进行集体工资协商谈判,形成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

政府声音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要综合考虑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有点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确比上海要低,但这与深圳一体化有关联,深圳制定的标准必须要考虑到特区外的实际情况。

王敏表示,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一大特点,就是首次实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我市自1994年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以来,第一次消除了原来特区内外最低工资标准的差异,实现了全市各区标准的统一,以适应全市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王敏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必须照顾到特区外企业的承受能力。

“按照现在的标准,特区外每月已经提高了200元,增幅达到22%,而据我们了解,其他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上涨幅度在10%~15%之间,所以我们这个标准已经是上涨较多了。”

王敏称,考虑到特区外企业的承受能力,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不可能一下提高过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政府也是综合考虑特区内外的情况来制定的。(深圳晚报记者李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