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资格承诺函(个人)_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参赛资格承诺函(个人)

    本自然人(以下简称为“承诺人”)就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吉祥物设计大赛(以下简称“设计大赛”)参赛资格问题,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运会执委会”)承诺如下:

    1.承诺人目前尚不知晓是否将被聘请为本次设计大赛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评委会”)委员,但承诺人在此承诺,如果承诺人被聘请为评委会委员,则承诺人将在收到聘请通知后5日内书面通知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吉祥物设计大赛办公室:

    (1) 承诺人将拒绝出任评委会委员,并继续参赛;

    (2) 或者承诺人将接受聘请,出任评委会委员,并退出本次设计大赛;承诺人将在书面通知中如实陈述承诺人目前任职机构以及其他与承诺人有实质性联系的所有机构和人员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在前述第二种情况下,承诺人同意并确认,不向大运会执委会主张任何因参加本次设计大赛而发生的费用。

    2.承诺人在此承诺并保证,承诺人参加本次设计大赛的行为未违反法律、法规或《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吉祥物设计大赛规则》的任何规定,且承诺人已经为签署本承诺函获得一切必要授权。

    3.本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4.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应征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应征者的监护人在签名栏附签,并注明是监护人。

    承诺人(签字):         

    签署日期: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薛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