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会知识产权受保护

    聚焦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大运会知识产权受保护

    有关专门法规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深圳新闻网讯 我市立法加强对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大运会的顺利举办保驾护航。由市政府起草的《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草案)》27日已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明确大运会知识产权表现形式

    该草案提出,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是指与深圳大运会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商业秘密、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根据该草案,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为会徽、颂歌、圣火、徽章、吉祥物、名称、口号等及其组合或产品。具体包括:国际大体联会徽、国际大体联大学生运动会商标、国际大体联颂歌、大运会圣火、国际大体联项目命名、国际大体联项目徽章等名称、图形或其他组合;中国大体协的名称、徽记和标志;申办、承办深圳大运会期间深圳大运会申办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为其使用而开发的徽记、吉祥物、名称、标识、会歌、口号;深圳大运会组委会举办的艺术表演、拍摄的影视宣传片和其他创作成果;涉及深圳大运会标志的专利产品;深圳大运会的奖杯、奖牌等专用物品的设计等。

    根据该草案,“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是指国际大体联、中国大体协、深圳大运会组委会、经合法授权的被许可人和其他合法权利人。”

    三大措施进行权利保护

    权利的保护措施是该草案的主要内容,主要规定了以下保护措施:

    一是权利登记制度。登记是知识产权获得保护的前提,该草案提出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是权利登记的申请主体,负责申请大运会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注册登记保护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