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自2月底起,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本市公务员、职员和雇员招考中可享大专学历待遇。
同时,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区属国有企业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报考时,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但在国家和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对学历要求另有规定的,则要按照具体规定。
此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
以及市、区属国有企业在聘(任)用人员时,也要对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的对待。而在聘(任)用后,其工资待遇、职位晋升、考核定级及其他各项待遇也要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