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称:
第八届世界大学生射箭锦标赛(以下简称“锦标赛”)
2. 主办单位:
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FISU)
3. 承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FUSC)
中国射箭协会
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4. 比赛时间:
2010年9月23日至26日
5.比赛地点:
深圳市体育场(深圳市笋岗西路体育中心)
6.官方酒店:
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 38号)
a. 组委会将安排所有的运动员及随同官员入住银湖旅游中心主楼。
b. 组委会安排VIP及技术官员入住银湖旅游中心别墅区.
7.国际监督、资格审核与仲裁委员会:
国际大体联(FISU)国际监督、资格审核、仲裁委员会由FISU执委会成立,在本次锦标赛时做出所有决定均为最终决定。委员会成员包括:
a. 委员会主席,由FISU代表担任
b. 一名国际射箭联合会(FITA)的代表
c. FISU射箭技术委员会主席(CT)
d. 一名FISU医务委员会(CM)代表
e. 一名中国射箭协会代表
f. 一名组委会代表
8.技术委员会
按照国际监督、资格审核、仲裁委员会的决议,技术委员会将履行以下职责:维护比赛的技术条款、检查设备与设施、指派裁判、安排比赛项目时间、监督后勤工作(包括饮食、交通、住宿等)。技术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有:
a. FISU技术委员会主席
b. 一名中国射箭协会代表
c. 一名组委会的技术代表
d. 由国际监督、资格审核、仲裁委员会从参赛代表团中任命的三位专家
e. FISU医务委员会主席
9.兴奋剂检测:
赛前、赛中或赛后会进行兴奋剂检测。所有参赛选手须按照国际射箭联合会及FISU的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测。
10.比赛规则:
所有比赛项目将按照国际射箭联合会的最新技术规程进行。有关详情将在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界定。
11.比赛项目与形式:
执委会经与组委会和国际技术委员会(CTI)共同协商一致后确定赛程和赛期。锦标赛赛程为四天,比赛项目包括:
I.个人赛
男子:
反曲弓
复合弓
女子:
反曲弓
复合弓
II.团体赛:
男子:
反曲弓
复合弓
女子:
反曲弓
复合弓
III.混合团体赛:
反曲弓
复合弓
各国/地区代表团最多可报17人,其中包括12名选手(反曲弓男、女各3人,复合弓男、女各3人)和5名官员。
每个项目,各国/地区可报:
I.个人赛:
— 每个弓种最多3名选手;
反曲弓: 36箭 x 2轮 x 70米
复合弓: 36箭 x 2轮 x 50米
II.团体赛:
— 每一弓种,由个人资格赛中成绩最好的3名选手组成1队,只有分数最高的前16支队允许参加淘汰赛。
— 如果一个国家不能为男子或女子项目组成一个复合弓队,可组成一个男女混合队参加男子复合弓比赛(1男2女或2男1女)。选拔标准将按竞赛规则确定。
团体赛赛制为:
·反曲弓:采用中靶/脱靶的“学院局”(请参阅国际射箭联合会规则-“学院局”)
·复合弓:复合弓轮赛,使用50米中靶/脱靶靶面(请参阅国际射箭联合会规则-复合弓轮赛)
III.混合团体赛:
— 在每个弓种的混合团体赛中,挑选各支参赛队中来自同一个国家且在个人资格赛中成绩最好的1名男选手和1名女选手组成一个队,通过将这两名选手的成绩相加,选出前16支队伍参赛。
— 混合团体赛赛制为:
·反曲弓: 采用中靶/脱靶“学院局”(请参阅国际射箭联合会规则-“学院局”)
·复合弓:复合弓轮赛,使用50米中靶/脱靶靶面(请参阅国际射箭联合会规则- 复合弓轮赛)
— 参加淘汰赛的选手可以是参加资格赛的同一名选手,也可以是代表团为“学院局”(反曲弓)或复合弓轮赛(复合弓)指定的其他选手。一旦选定了该代表团参赛的一男一女两名选手,就不能替换(截止时限为比赛热身开始之前)。
混合团体:男选手和女选手必须来自同一个国家并属于同一个弓种。
第一次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代表团团长或其代表应确认并签署经国际监督、资格审核与仲裁委员会(CISCA)认定合格的参赛者正式名单。
12. 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必须是所代表国家/地区的公民
b. 在2010年1月1日(锦标赛年)时的年龄在17岁以上,28岁以下(即出生日 期在1982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之间)。
c. 必须为在大学正式注册并参与全日制学习的学生,或在锦标赛举办前一年 已从相应机构获得学位或文凭的学生。
13. 注册
锦标赛的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得到国际大体联的认证。国际大体联将根据选手个人资料向合格的参赛选手发放载有其姓名、比赛种类、国家编码以及个人照片等 信息的注册卡。
运动员和随队官员在进入比赛场地和运动员村时必须佩戴注册卡,否则不准其入内。
14. Financial Conditions所需费用:
FISU注册费:
FISU 成员国/地区每人20欧元
FISU 非成员国/地区每人40欧元
参赛费用:
根据FISU规程,每人每天应向组委会缴纳60欧元参赛费用,包括住宿费、餐饮费、本地交通费等。
旅费:
各国自行负责其到达大运会举办城市(译者注:应为锦标赛举办城市)最近入境点(国际机场或者其它入境点)的往返旅费。
15.保证金:
锦标赛开幕(2010年6月23日)三个月前,参赛国家/地区需为每位参赛队员预付25%的住宿费用,以确认参赛,此保证金应由组委会直接收取。如果该选手如期参加了比赛,则其保证金计入应向组委会缴纳的参赛费用中。如果选手未能如期参加,则已缴纳保证金用于补充组委会产生的支出。
锦标赛组委会银行账户信息:
名称: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大运会组委会执行局
开户账户:813588909810001
开户银行:中国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传真:0755—82003637
16. 后勤:
自9月20日(锦标赛开幕三天前)至9月27日(锦标赛闭幕一天后)期间,组委会负责安排各代表团的住宿、饮食及本地交通,但不提供其他服务,如洗衣、家政、国际长途电话、传真以及运动员村(译者注:官方酒店)的其他付费服务。这些服务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官方酒店的一日三餐均以自助餐形式提供,餐厅菜单中不包括点菜服务,饮料或酒水费用应由消费人员自行承担。
17. 保险:
锦标赛期间,按照FISU的规定,各参赛国必须为其运动员、教练员、随队工作人员的旅程与参赛购买相应的保险,组委会只为裁判员、有关赛会人员购买保险。
18. 官方入境点:
a.建议参赛代表团以中国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为目的地,该机场距离官方酒店仅有50分钟车程;
b.飞抵中国香港国际机场换乘汽车,从深圳口岸入境;
c.飞抵中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入境(距深圳100公里),换乘汽车抵达深圳。
19. 交通:
组委会将派出车辆用于解决锦标赛期间的交通问题,同时为VIP及技术官员的出行提供单独的交通。每辆车上配有一名随同人员,以提供必要的协助。
20. 签证:
所有合格的参赛运动员及随行官员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签证。签证由所在国或邻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或办事处签发。
21. 代表团旗帜:
参赛代表团应自带两面曾在FISU正式注册过的国旗/区旗(96 x 144厘米),用于开幕式和颁奖典礼。
22. 报名截止日期:
预报名表(G表): 2010年3月23日
人数报名表(Q表): 2010年6月23日
名单报名表(N表): 2010年8月23日
个人报名表(I表): 2010年8月23日
23. 组委会: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政编码:518034
电话: +86-755-82011084 +86-755-82011267
传真: +86-755-8200217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sz2011.org
来源: 大运官网 编辑: 李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