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权益回报:供应商主要的权益包括:
1) 使用大运会知识产权:使用深圳2011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徽记和独家指定供应商、指定供应商称谓进行广告和市场营销活动;
2) 接待权益:供应商将获得大运会的接待权益套餐,包括大运会期间的酒店预订、交通服务、证件、开闭幕式及比赛门票等。
3) 广告机会:供应商按照赞助级别享有大运会期间户外广告的优先购买权。
4) 参与和赞助主题活动的选择权:供应商享有参与火炬接力活动的权利,并享有额外赞助火炬接力及其他主题活动的选择权。
5) 其它权益和机会:供应商获得参加赞助商研讨会和培训考察等机会、享受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总部识别和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提供的识别鸣谢回报。
6) 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反隐性市场保护: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根据大运会标志保护规定制定和实施防范隐性市场计划,以保护赞助企业权益。
7)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税[XXXX]XX号”文件的规定,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捐赠、赞助深圳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资金、物资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第二节 深圳2011年大运会特许经营计划
深圳2011年大运会特许经营,是指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授权合格企业生产或销售带有深圳大运会组委会标志、吉祥物等深圳大运会知识产权的产品。为享有这一权利,特许企业将向深圳大运会组委会交纳一定的特许权费,以此对大运会做出贡献。深圳2011年大运会特许计划旨在推广大运会理念和大运品牌,为公众提供接触大运的机会,激发大运热情。
(一)、开发宗旨:
1、 广泛传播大运会精神,树立深圳大运会、中国大体协的品牌形象;
2、 大力弘扬中国文化,宣传深圳特色;
3、 努力为优秀中国企业参与大运会市场开发提供机会;
4、 积极推广“中国制造”优质产品,打造“中国制造 = 高品质”的品牌理念;5、 最大化地为深圳大运会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