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释疑
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
触动最低工资底线将受罚
最低工资是一个硬标准,不仅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企业如果“动最低工资的底线”将受罚。
目前有少数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构成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要发到员工手上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便不违法。据了解,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是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劳动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的范围。此外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也不属于最低工资的范围。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反应
员工:提高了工资很开心
企业:会严格执行新标准
最低工资的调整牵动着很多基层员工的心,也牵动着企业的“神经”。记者昨天获悉,企业员工对于特区内外统一标准,提高最低工资的举措非常欢迎,同时希望新标准公布后,企业能很好地执行;企业方面则表示将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何阳两年前从广西到深圳龙岗一家电子厂打工。他说:“最低工资一下涨了200元,我和同事都很开心。”网友彩虹之巅表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群众来说是件好事。经济形势逐步摆脱了经济危机的影响,再度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将越做越大的‘财富蛋糕’切一块给劳动者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最低工资调整对企业的“触动”也不小。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意味着企业要增加人工成本,接受记者采访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深圳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了,会严格执行新标准。深圳市金谷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非常有必要的,工资提高了,才能招聘到技能更高的人才,虽然企业增加了人工成本,压力肯定是有的,但是有好的人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深圳商报记者 徐 恬 龚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