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从9月10日起,将使用新版发票,现行发票即旧版发票换成新版发票,将涉及到深圳的各行各业,关联到深圳90%以上的企业,这是记者从昨日在深圳市地税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记者了解到,新版发票从2010年9月10日开始启用。旧版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到12月31日止,并自2011年1月1日起作废。2010年9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换版过渡期。经营者未用完的旧版发票必须于2011年1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对逾期使用旧版发票或逾期未办理缴销手续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获悉,简并后,市局统印发票种类由现行的22种减为8种。取消手工填开发票,保留定额发票,全面推行通用机打发票。通过推行单机版计算机开票软件,实现纳税户发票填开数据的离线采集,为进一步推行网络发票打基础。保留的票种有: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有奖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销售房地产发票(机打)、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含自开和代开两种)。
记者还了解到,这次取消的票种有:地税局代开统一发票、委托代开专用发票、业户营业汇总凭证、运输装卸专用发票、医疗服务收费专用发票、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金融业专用发票、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服务业专用发票、服务业定额发票、保险业专用发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报关代理业发票。取消的票种将由新启用的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代替。(记者 万红金 实习生 李冬冬)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编辑: 小月